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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╱台北報導

使用權建案在台灣並不普及,這類住宅不符合傳統上「置產增值」的觀念,屋主不僅每年須繳交地租、稅金,價值還隨著屋齡逐年遞減,以致於在中古市場,使用權住宅並不受到青睞,將來還可能越來越難轉手。 購買使用權住宅建案,較難享有不動產增值效益。(好房資料中心)

以2009年底正式營運的京站來說,其中酒店式公寓量體接近千戶,這批屋齡5年的使用權住宅近期在中古市場的待售物件不少,房仲網上刊登物件開價普遍在每坪54~58萬元間,卻少有人願意承接,台灣房屋高資產中心執行長邱太煊分析,由於買方僅有使用權,因此銀行只願受理個人信貸,核貸額度通常不到五成,加上房價及租金逐年下跌,導致京站「越來越難賣」,最近甚至有個案每坪下殺41萬元仍然滯銷。

邱太煊說,京站的土地所有權是台北市府的,建物所有權是建商日勝生的,民眾只買到使用權,且在40年後將屆滿期限;以中古市場來說,使用權住宅的價格支撐力還不如地上權住宅,相同區域屋齡5年的一般住宅,成交行情甚至可能比京站高出一倍。 對購屋族而言,使用權或地上權住宅是陌生產品,雖然房價較一般住宅低了三至四成,但產權非永久持有,只有50~70年使用期間,加上銀行對沒有土地產權的房屋放款相對保守,或根本不願承做房貸,這類有「保存期限」的住宅建案,能否為有土斯有財的台灣人所接受,有待後續觀察。

 出處: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0296558992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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