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第4屋 本月起房屋稅加重課

記者陳美珍/新聞引用聯合報

財政部定調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持有房屋總數全國超過三戶,第四戶以上將被視為「非供自住房屋」,今年六月起,稅率將由百分之一點二跳升為百分之一點五到三點六不等。財政部估計,全台約有卅萬戶會受到加稅衝擊。
  

上周五生效 卅萬戶加稅
  
  

針對多屋者調整其住家用房屋稅率的房屋稅條例修法案,已自上周五起生效。配合修法,財政部昨天提出「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」草案,確定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第四戶以上房屋,將課以較重的房屋稅。在財政部提出明確定義後,地方政府即可針對「非供自住房屋」課較重的房屋稅。
  
  

符合三條件 才可視自住
  

依據財政部訂定的認定標準,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,需符合以下三項條件,才可視為是自住,包括:一、 房屋無出租使用。二、 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。三、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。
  

另外,針對出租供弱勢族群居住的「公益房屋」,財政部也比照「自住」,准予按最低百分之一點二的房屋稅率繳納房屋稅。
  

擁多屋者 自選自宅位址
  

在財政部完成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的認定標準後,持有多戶房屋的所有權人,將由稅捐機關通知,自行選定其住家用房屋中屬於自住及非自住房屋的位址,供稅捐機關做為調整房屋稅率之用。根據統計,全國房屋數共計七百五十餘萬戶;排除三戶以內,可視為住家用自住房屋數後,持有第四戶以上的房屋數,全台總計約有卅萬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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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分析-房仲業戰火 方興未艾

 

房市交易量縮,大型房仲副品牌卻一家接著一家開,說穿了,不過是藉著不景氣擴大市占率來清理戰場;而為了擴大市占率,「加盟」就是一劑特效藥,房仲業大者恆大趨勢已定,未來「市占率」及「轉型」將是房仲業「唯二」出路。

郭台銘曾說過,「一個產業裡,做第1名才能穩定賺錢,第2名有點賺錢,第3名損益打平,第4名隨景氣沉浮,第5名以後要嘛等著被收購,要嘛就是被淘汰出局」,郭董的名言在房仲業正活生生上演。

房仲業進入門檻低,市場好眾人雞犬升天,景氣差汰弱留強;大型房仲業者挾其品牌優勢,逆勢攻城掠地,搶攻市占也就是爭老大地位,因為只有第1名才可確保獲利。

一位熟悉房仲人士分析,以目前「加盟」副品牌肉搏戰來看,永慶房產集團因加盟總部約束力強,清楚畫分各加盟品牌定位,已囊括高、中、低階的加盟店東,戰鬥力最旺。

至於信義房屋,因以直營體系為主,集團強調企業倫理、社會責任,雖有良好的品牌形象,但也因姿態優雅,在展店速度上反而顯得束縛,也因此將大家房屋擺在泛集團加盟體系的住商不動產下。

而台灣房屋則有「幫派文化」的味道,集團高層以「二哥」、「三哥」、「四哥」稱呼,靈魂人物就是集團首席總經理「二哥」彭培業,台灣房屋政策走向皆以「二哥」馬首是瞻,而今年二哥似乎將重心放在優美地產展店上。

房仲業除拚市占外,也積極轉型另闢生路,其中,信義已晉身為開發商,台灣房屋則強攻海外代銷市場;單一品牌業者則嘗試串連做網路聯賣。

不管大型房仲搶爭老大地位,小型房仲拚生存,國內房仲業正進入戰國時期,誰能勝出一統天下,抑或是三國鼎立,這場戰火短時間還不會停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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